浏览数量:4 作者:南京市伯乐中学 发布时间: 2026-05-25 来源:本站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进一步增强全体学生的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,营造文明、安全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5月18日清晨,南京仙林外国语学校伯乐中学全体师生齐聚操场,隆重举行“法润青春 筑梦远航——以法治之力护航健康成长”主题晨会。主持人由八(1)班段宇轩同学担任。
晨会在庄严的升旗仪式中拉开序幕。随后,学生代表八(5)班入团积极分子姚语彤围绕法治教育主题发表了国旗下讲话《与法同行,护航青春》。
宣讲紧扣未成年人保护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、网络文明及校园安全等核心内容,深入浅出地解读了《刑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以及《网络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校园欺凌、网络沉迷、个人信息保护等青少年身边的真实案例,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:要坚决打破“年龄是违法犯罪挡箭牌”的错误认知,严守法律底线,自觉抵制不良行为,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。
法律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条文,而是我们成长路上时刻相伴的“红绿灯”与“护身符”。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,我们首先要打破一个巨大的认知误区——年龄绝不是违法犯罪的“挡箭牌”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明确规定,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等重罪可被追诉,已满十六周岁则需对所有犯罪负责。这意味着,任何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,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在校园里,我们要严守底线,坚决对校园欺凌说“不”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殴打、辱骂、恐吓、孤立同学等行为均属于违法甚至严重不良行为。冲动的拳头只会带来法律的严惩,一时的“意气用事”可能毁掉原本光明的未来。我们要学会用理智化解矛盾,绝不做残忍的施暴者,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。
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,我们更要时刻保持清醒。虽然根据学校规定,中学生不允许带手机进校园,但周末或假期在家中上网时,依然要遵守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和《网络安全法》。我们要坚决抵制网络沉迷,不参与网络暴力与恶意传播,不随意泄露姓名、住址等个人信息,时刻警惕网络诈骗,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。
另外,想和大家聊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问题——学校要求手机不能带进校园,但同学之间的矛盾有时还是会从线上延续到线下。比如,有的同学在家用手机登录社交账号,对同学进行辱骂、造谣,甚至把聊天记录截图传到群里。请记住,这些行为同样违法。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侵犯他人名誉权、隐私权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。如果你在网上被欺负了,不要害怕,更不要以牙还牙。第一时间保存截图、录屏作为证据,告诉父母、老师,或者直接报警。学会用法保护自己,才是真正的勇敢。
同学们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为我们划定了成长的边界,也赋予了我们自我保护的权力。守法是责任,用法是智慧。让我们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,合理使用手机,专注学习与生活;遇事找法、办事依法,将规则意识与诚信意识内化于心,共同营造安全、阳光、和谐的伯乐园,让法治之光照亮我们仙外伯乐学子前行的每一步!
希望同学们通过今天的宣讲,能够深刻认识到,年龄绝不是违法犯罪的“挡箭牌”,法律红线不可触碰。让我们将规则意识、诚信意识和防范意识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学会用法律的智慧保护自己,用法律的底线约束自己。